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,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、财产安全,减少环境污染,倡导文明社会风尚,武城县拟对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进行优化调整,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北至: 郑郝路—金信大街
西至: 龙四路—老龙四路—沙河沟
南至: 李家户镇界—德上高速—商贸大道—武城县与夏津县界
东至: 东子线—043乡道—平武河—陈公堤—武城镇界
⚠️ 注意: 上述道路、河流堤岸也属禁止燃放范围。
除上述禁放区域外,以下地点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:
人员密集场所: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、医疗机构、养老机构、教育机构、体育馆、博物馆、公园、广场、旅游景区、宗教活动场所、商场、集贸市场等
交通枢纽: 车站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
危险区域: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、经营单位;广播电视、通讯线路和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;林地、苗圃、城市绿地等重点防火区域
特殊区域: 文物保护单位;高层建筑物及其周围、地下建筑物、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;重要军事设施;县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放地点
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,全县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。
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内,不得销售烟花爆竹。
📧 电子邮箱:wchbjdqk@dz.shandong.cn
📮 信函地址: 德州市武城县北方街88号(邮编:253300)
📞 联系电话: 0534-6761536
⏰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:2026年6月29日
💡 温馨提示: 燃放烟花爆竹后请及时清除燃放垃圾。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须由监护人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看护。
注:以上信息来源于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,公告及征求意见稿全文请进入网站下载查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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